諾貝爾經濟學奬得主之一的麥金斯博士在18日表示,現行的發明專利權期間長達20年,實在有礙科技的發展,因此,他建議將期限予以縮短.
日前,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也在一場演說上表示,近年來,美國專利申請案的品質每下愈況,核准率從十年前的72%下降到去年的42%.因此,該局已提出專利法修正草案,想藉此提昇專利申請案的品質,目前這個法案正躺在國會裡待審.
從這兩篇報導可以看出,至少專利制度在美國,已引發了不小的爭論,甚至有人揚言要廢掉專利制度.之所以會存在修法的議題,誠如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所說的,越來越多的申請人,是把專利拿來當作法律資產,而不是意在提昇技術創新.有些申請人更是拿專利去封死競爭對手.因此,申請人旨在透過大量申請專利,冀望能獲得更多的專利權,以便藉專利授權或訴訟來謀求授權金或賠償金.局長的這番話,至少讓我們知道,部分美國專利申請人申請專利的目的,是為了錢,如此一來,專利訴訟絕對少不了,恐怕是越來越多.
Monday, April 21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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